深靜脈血栓形成的診斷與治療
原作者: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 北京呼吸病 發布日期:2005-08-02
深靜脈血栓形成(deep venous thrombosis,DVT)是指纖維蛋白、血小板、紅細胞等血液成分在深靜脈血管腔內形成凝血塊(血栓),DVT多發生于下肢深靜脈,臨床比較常見,引起肺血栓栓塞癥(PTE)的血栓主要來源于下肢DVT,PTE常為DVT的并發癥。DVT如得不到有效治療,常遺留下肢深靜脈阻塞或靜脈瓣膜功能不全。
1. DVT的診斷
1.1 對存在危險因素的患者若出現相關的臨床表現應提高警惕:常見的危險因素有遺傳性和獲得性危險因素,后者多見于產后、盆腔術后、外傷、晚期癌腫、昏迷或長期臥床的患者。這些患者如果出現典型的癥狀如肢體腫脹、疼痛和壓痛,疼痛常見于腓腸肌,前后位壓迫時疼痛增加,稱Luke’s征,屈膝、足關節背屈,腓腸肌部位疼痛,稱Homan’ s 征,單側肢體的腫脹、浮腫常提示本病,雙下肢同一部位周徑差大于1cm以上有意義,但也不盡然,應結合病人具體情況,如偏癱患者,癱瘓側下肢往往無血栓存在也發生腫脹。局限性小栓塞或側枝循環充分,也可無臨床癥狀。后期血栓吸收機化,常遺留靜脈機能不全,出現淺靜脈曲張、色素沉著、潰瘍、腫脹等,稱為深靜脈血栓形成后綜合征。血栓脫落可致PTE而引起相應癥狀。D-二聚體是一種交聯纖維的降解產物,由新鮮血栓的纖維片段降解產生。是一種有價值的初篩措施,對有癥狀的DVT患者,以500ng/ml為閾值,診斷的敏感性為97%,但特異性僅為35%到45%。
1.2 臨床一旦疑診DVT即應進行輔助檢查以進一步明確診斷:DVT的臨床表現不典型,診斷必須依靠客觀檢查。
(1) 多普勒血管超聲檢查(DVUS):因具備無創、價廉和可重復的特性而成為首選,尤其對有癥狀的近端DVT非常有效。超聲檢查可通過直接觀察血栓、探頭壓迫觀察或擠壓遠側肢體試驗和多普勒血流探測等技術,可以發現95%以上的近端下肢靜脈內的血栓。靜脈不能被壓陷或靜脈腔內無血流信號為DVT的特定征象和診斷依據。
(2) 放射性核素下肢靜脈顯像(RDV):P是一種無創性方法,診斷的準確性達80~90%,靈敏度在90%以上。該方法可同時進行包括下腔靜脈、髂靜脈或股靜脈等下肢深靜脈造影(確定有無血栓形成)和肺灌注顯像,因此,特別適用于懷疑PTE、但無下肢DVT癥狀和體征的病人,有助于提高PTE診斷的正確性。RDV常與肺灌注掃描聯合進行。另適用于對造影劑過敏者。
(3) CT靜脈造影:目前常采用間接性CT靜脈造影術(Indirect CT venography,CTV ),這種方法在完成CTPA掃描后,而在原來注入造影劑后2分半到3分鐘(150~180秒)做下肢靜脈橫斷位掃描。CTV由Loud等于1998年首先提出,可以同時獲得PTE及DVT的情況,在進行CTPA的同時不需另外添加造影劑,使下肢靜脈、盆腔靜脈及下腔靜脈迅速顯影。CTV 作為一種快速單一的檢查方法,將為DVT-PTE的診斷提供有價值線索。
(4) MR靜脈造影(MRV):為無創性檢查,可同時顯示雙下肢靜脈,并能準確地確定盆腔和下腔靜脈的血栓,并有潛在的鑒別急慢性血栓的功能。對有癥狀的急性DVT診斷的敏感性和特異性可達90%~100%。MRI在檢出盆腔和上肢深靜脈血栓方面有優勢,對無癥狀的DVT具有很好的臨床應用前景。
(5) X線靜脈造影(Contrast venography CV):CV是診斷DVT的“金標準”,可顯示靜脈堵塞的部位、范圍、程度及側支循環和靜脈功能狀態,其診斷敏感性和特異性接近100%。但其有創性限制了臨床推廣應用。
(6) 肢體電阻抗容積描記(IPG):對有癥狀的近端DVT具有很高的敏感性和特異性,對無癥狀的下肢靜脈血栓敏感性低。
1.3 通過以上手段可基本明確DVT診斷,同時可行血漿蛋白S 、蛋白C、抗凝血酶Ⅲ(AT-Ⅲ)和抗心磷脂抗體(PA)等檢查,可作為機體是否存在高凝狀態、易栓癥或遺傳性危險因素的指標,即達到求因診斷。
2. DVT的治療
急性期治療目的在于預防PTE,減輕血栓后并發癥,緩解癥狀。積極治療DVT,對降低死亡率和致殘率十分有效。近年來DVT的急性期治療主要是非手術療法:溶栓、抗凝、濾器置入以及其他介入治療手段,偶爾需手術治療。
2.1 一般治療:臥床休息和抬高患肢:急性DVT,需臥床休息1~2周,使血栓緊粘附于靜脈內膜,減輕局部疼痛,促使炎癥反應消退。在此期間,避免用力排便以防血栓脫落導致PTE。
2.2 抗凝治療:是最基本的治療手段,適應證:(1)靜脈血栓形成后1月內;(2)靜脈血栓形成后有肺栓塞可能時;(3)血栓取除術后。禁忌證:(1)出血素質;(2)流產后;(3)亞急性心內膜炎;(4)潰瘍病。
常用的藥物有肝素、低分子量肝素和華法林等。
普通肝素(UFH):靜脈注射:先以80IU/kg的負荷劑量靜脈推注,繼以18IU/(kg·h)的劑量進行維持;6小時復查APTT,根據APTT調整用量,使APTT在正常對照1.5~2.3倍范圍內;皮下注射:先經靜脈以250IU/kg給一負荷量,或直接靜脈注射5 000IU,然后皮下注射,17 500IU(或250IU/kg),每12小時一次,根據APTT調整用量。副作用:出血和肝素誘發的血小板減少癥。
低分子肝素(LMWH):LMWH與UFH比較,抗因子Xa活性更強,具有較好的抗血栓效果,無需實驗室監測。皮下注射,每日1~2次,按體重給藥;LMWH不通過胎盤屏障,孕婦使用較安全。LMWH抗凝效果用抗Xa水平評估,使其在0.5~1.5U/ml之間。極度肥胖(體重>100kg)、極度消瘦(體重<40kg)及腎功能不全病人按體重給藥的劑量要減少;內生肌酐清除率<30ml/分時應慎用。
華法林:主要通過抑制維生素K依賴的凝血因子合成而發揮抗凝作用,同時也可抑制維生素K依賴的抗凝血因子蛋白C、蛋白S,長期抗凝治療的成本-效益比最佳。應用華法林最初的4~5天必須用肝素重疊使用,一般情況下,首次劑量5mg,以后每日劑量根據國際標準化比率(INR)調節,當連續兩天測定的INR達到2.5(2.0~3.0),或PT延長至1.5~2.5倍時,即可停用肝素,單獨口服華法林治療。應用華法林必須注意與其他藥物相互作用以及含維生素K食物的攝入,定期監測INR。
水蛭素:是一種直接抑制凝血酶活性的的肽類,可抑制血栓形成過程中纖維蛋白的沉積,可用于伴有肝素誘導血小板減少癥的DVT病人。
抗凝治療的療程:對有癥狀的小腿DVT,療程6~12周左右;由于術后或某些內科疾病,導致的下肢近端DVT,在危險因素去除后再繼續抗凝3~6個月;沒有明確原因的(特發性)DVT,療程需6個月或更長;復發性DVT,或危險因素持續存在如惡性腫瘤、易栓癥、抗心磷脂酶抗體綜合征或Ⅴ因子缺乏、慢性栓塞性肺動脈高壓、深靜脈血栓后綜合征、下腔靜脈濾器置放后均應終身抗凝。
2.3 溶栓治療:溶栓治療可使45%的血栓明顯或完全溶解,而抗凝治療僅達到4%。溶栓可最大程度地維護瓣膜的正常功能。對急性DVT的溶栓治療,尚存爭議。美國第六次ACCP抗栓會議建議DVT溶栓方案同PTE用法,給藥時間適當延長。美國藥品食物管理局批準的方案為:鏈激酶:25萬U負荷量,繼以每小時10萬U持續靜脈滴注,維持24~48小時。為預防過敏,用藥前半小時肌注25mg非那根或靜注5mg地塞米松;近期內有鏈球菌感染者不宜用。尿激酶:負荷量4 400 IU/kg,溶于100ml生理鹽水或5%的葡萄糖液中,30分鐘連續滴完,隨后以2 200 IU/(kg·h)的劑量維持,連續12~24小時。rtPA:負荷量100mg,靜點2小時,需同時使用肝素。溶栓后改用肝素或華法林繼續抗凝治療。抗凝治療時間3~6月,溶栓時應置入臨時下腔靜脈濾器,10~14天取出。國內尚缺乏自己的標準治療方案。溶栓治療最危險的并發癥是顱內出血,發生率1%~2%,尤其是老年人和有潛在出血危險的病人,此外,對髂股靜脈的血栓,全身溶栓效果欠佳。
2.4 介入治療:髂股靜脈的血栓,通過導管將溶栓藥物送到血栓局部可達到更理想的效果。對側枝循環建立不佳者,可采用靜脈放置支架的方法。對急性DVT,為預防PTE的發生,原則上均有放置下腔靜脈濾網的指征,特別是反復發作PTE的患者。有抗凝或溶栓禁忌者也可考慮介入治療,但當出血危險性消失時,應重新考慮抗凝治療。
2.5 手術治療:對未超過48小時的廣泛性髂股靜脈血栓形成伴動脈血供障礙而肢體趨于壞疽者(股青腫),可手術取栓。早期快速摘除急性靜脈血栓可防止靜脈壁和內膜的損傷,避免發展為栓塞后綜合征,術后應輔以抗凝治療。對髂股靜脈的DVT選擇血栓切除術,可使早期和遠期的血管再通率達到接近80%,而抗凝治療僅達30% 。
慢性期,當側枝循環建立緩慢不足以代償阻塞靜脈的回流功能,引起下肢腫脹、色素沉著、皮炎及潰瘍等癥狀時,可采用手術的方法如原位大隱靜脈移植術等,加強側枝循環,克服血液回流障礙。但發病一年之內,一般不作任何靜脈重建手術。
測 試:
1. DVT的癥狀包括:
A. Luke’s征;
B. Homan’s 征;
C. 單側肢體的腫脹、浮腫;
D. 以上都是。
2. DVT診斷的“金標準”為:
A. 多普勒血管超聲檢查(DVUS);
B. 肢體電阻抗容積描記(IPG);
C. D-二聚體;
D. X線靜脈造影(Contrast venography CV)。
3. DVT抗凝治療的禁忌證為:
A. 出血素質;
B. 靜脈血栓形成后有肺栓塞可能時;
C. 血栓取除術后;
D. 靜脈血栓形成后1月內。
4. 以下哪一項不推薦作為DVT常用的抗凝藥物?
A. 肝素;
B. 阿司匹林;
C. 低分子量肝素;
D. 華法林。
5. 以下哪項不正確?
A. 有癥狀的小腿DVT,抗凝療程6~12周左右;
B. 危險因素去除后再繼續抗凝3~6個月;
C. 下腔靜脈濾器置放后不必終身抗凝;
D. 特發性DVT,抗凝療程需6個月或更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