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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敘事醫學”(Narrative medicine)由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麗塔•卡倫(Rita Charon)2001年提出,在其專著《敘事醫學:尊重疾病的科學》(2006)中定義為“是由具有敘事能力的臨床工作者所實踐的醫學;而敘事能力又是認識、吸收、解釋并被疾病故事感動的能力。”[1] 需要醫者關注“患者的痛苦、心理感受和社會經濟因素對所患疾病和治療的影響,向患者表達關切”[2],并從醫學角度關照整個社會的困境。敘事醫學的興起喚起了醫學人文的復興,并成為醫療機構踐行醫學人文的一種新興途徑與手段。尤其是在應對突發事件的醫療緊急救援中,敘事醫學所倡導的醫者懷有同理心,關注并傾聽患者的“故事”,在反思中與患者形成共情的醫學實踐,必然成為除醫療技術能力外,醫療緊急救援人員擁有的另一只救援之手。
陸艷. 敘事醫學之于醫療緊急救援的人文意義探析[J]. 中華急診醫學雜志, 2021,30(9): 1150-1152.